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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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geaf1@gl.ck.tp.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紅樓2樓資優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7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總務處/文書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各級營造廠商(E101011) 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等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公開招標最低標方式決標。
2.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07年8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7年9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工程設計範圍、方向,若需至本機關進行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或學校需求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以確保規劃設計符合學校需求。現場會勘時間: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
4.本案公告底價為1,144,066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