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af1@gl.ck.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本校紅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5個工作天(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須符合下列任一項業別: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2.本案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故依規定不開放土木包工業廠商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09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09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106年09月26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