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A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臺北市中正區、文山區、南港區、內湖區、士林區、北投區鄰長團體意外保險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決標日:114/1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49,944
原始預算
$ 4,294,800
底價金額
$ 4,294,800
決標折數
7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米琬如、李書逸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人 米琬如、李書逸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bs-rice@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於契約履約期間服務表現良好、無發生重大違約情形,機關得要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契約後續擴充,並經得標廠商同意延長契約之履行。擴充期間自115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增購金額上限總計新臺幣143萬1,600元(各機關增購金額上限如補充說明),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0時起至115年9月30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頒訂之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保險業(經濟部公司⾏號營業項⽬代碼H501類) (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每人每月單價新臺幣100元整。】 ※補充說明 一、本案為臺北市6⾏政區合併由臺北市文山區公所招標,決標後分別訂約。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二、本採購案項目之預算單價為鄰長每人每月新臺幣100元,預估各區鄰長人數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之每月價金計算方式,以決標單價×履約當月鄰長投保人數結算。 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之期限及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各機關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其採購契約上限金額,應為其訂約總價。 2.機關通知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另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通知廠商履約,並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3.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期限。 四、機關保留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擴充期間⾃115年10⽉1⽇0時起⾄115年12⽉31⽇24時⽌,各機關增購⾦額上限如下: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為17萬4,300元、臺北市文⼭區公所為29萬8,500元、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為13萬8,600元、臺北市內湖區公所為27萬5,100元、臺北市⼠林區公所為29萬8,800元、臺北市北投區公所為24萬6,300元。 五、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公告⽇起⾄截⽌收件⽇⽌,廠商得電⼦領標,於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25⽇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將於114年11⽉26⽇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203(李先生);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米⼩姐)。 (六)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米琬如、李書逸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人
米琬如、李書逸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bs-rice@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於契約履約期間服務表現良好、無發生重大違約情形,機關得要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契約後續擴充,並經得標廠商同意延長契約之履行。擴充期間自115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增購金額上限總計新臺幣143萬1,600元(各機關增購金額上限如補充說明),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0時起至115年9月30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頒訂之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保險業(經濟部公司⾏號營業項⽬代碼H501類) (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每人每月單價新臺幣100元整。】 ※補充說明 一、本案為臺北市6⾏政區合併由臺北市文山區公所招標,決標後分別訂約。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二、本採購案項目之預算單價為鄰長每人每月新臺幣100元,預估各區鄰長人數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之每月價金計算方式,以決標單價×履約當月鄰長投保人數結算。 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之期限及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各機關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其採購契約上限金額,應為其訂約總價。 2.機關通知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另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通知廠商履約,並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3.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期限。 四、機關保留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擴充期間⾃115年10⽉1⽇0時起⾄115年12⽉31⽇24時⽌,各機關增購⾦額上限如下: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為17萬4,300元、臺北市文⼭區公所為29萬8,500元、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為13萬8,600元、臺北市內湖區公所為27萬5,100元、臺北市⼠林區公所為29萬8,800元、臺北市北投區公所為24萬6,300元。 五、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公告⽇起⾄截⽌收件⽇⽌,廠商得電⼦領標,於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25⽇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將於114年11⽉26⽇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203(李先生);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米⼩姐)。 (六)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