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7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文山區114年度行政中心大樓空調設備維護保養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決標日:114/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普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8,000
原始預算
$ 535,000
底價金額
$ 530,000
決標折數
99.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小姐(321)、林先生(326)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326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人 潘小姐(321)、林先生(326)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326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hz498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預算金額降低而未能採購原規劃數量,將不足部分(114年10月和11月)納入後續擴充範圍,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1萬元整(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5 10:30
開標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2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最新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2)需具有乙級空調技術士執照,而派至本行政中心駐點⼈員需有丙級空調技術士執照。 (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二)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月10日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6(林先生);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潘⼩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小姐(321)、林先生(326)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326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人
潘小姐(321)、林先生(326)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326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hz498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預算金額降低而未能採購原規劃數量,將不足部分(114年10月和11月)納入後續擴充範圍,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1萬元整(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5 10:30
開標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2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最新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2)需具有乙級空調技術士執照,而派至本行政中心駐點⼈員需有丙級空調技術士執照。 (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二)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月10日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6(林先生);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潘⼩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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