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如廠商於履約期間表現優良,經機關評估後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執行。每次擴充期限為1年,最多後續擴充2年(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37萬6,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最新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及代碼: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J301010報紙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2)國內任1家合法報社之經銷證明。
(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
其他:附加說明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二)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公告底價:每人每月單價新臺幣300元整。
(五)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11日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六)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203(李先生);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潘⼩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