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326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60個工作天內完成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查、診斷與申報作業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最新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認可之建築物外牆安全「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及專業診斷人員」證明,並依行業別分別檢附下列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有效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有效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有效公會會員證、執業於投標廠商之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4)專業診斷檢查機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二)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月1日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6(林先生);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潘⼩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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