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13
電子郵件信箱
bs-10812@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應本年度契約屆滿後,如廠商表現優良或新年度契約尚未訂定前之執行空窗期,本所可延長至多1年之契約擴充(延長期間之結算價金,俟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擴充契約金額上限最多為95萬1,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112年9⽉1⽇⾄112年12⽉31⽇⽌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 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營業項目需有(經濟部所營事業代碼對照表8.0「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等可以參加投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 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電子領標者,領標憑據應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 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全部開標,開標日期:112年8月31下午14時30分。
2.本案無給付預付款;不收取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3.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8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8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4.如對本案有履約內容相關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213(朱小姐);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李小姐)。
5.重申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為112年9⽉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共4個月,有保留後續擴充:契約期滿,且廠商履約狀況良好,倘機關未能與新廠商簽訂次年度契約,在不增加費用原則下,本契約得應機關要求沿用本契約之條件、價格再保留1年契約擴充權利,延長期間每月之費用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費用需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本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95萬1,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