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bs-10812@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應112年度履約屆滿後之執行空窗期,本所得以原契約價金、條件繼續延長契約之執行,再保留1個月契約擴充權利(延長期間之結算價金,俟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擴充契約金額上限4萬元,總計採購金額為28萬元整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派遣業(需有經濟部公司⾏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代碼「IZ12010⼈⼒派遣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出具之信⽤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請將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投標封(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4.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期及地點:112年6月6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所9樓會議室。
2.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式5份)及投標書裝入投標封套中。
3.評審⽇期及地點:評審⽇期、地點另⾏通知,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4.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5.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5⽉30⽇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29365522轉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6⽉1⽇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開標⽇及截⽌投標⽇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辦公⽇,順延以次⼀辦公⽇辦理開標。
7.重申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為112年7⽉1⽇⾄112年12⽉31⽇⽌,有保留後續擴充:112年度契約屆滿後,倘機關未與新廠商簽訂次年度113年契約,機關得視需要以書函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延長期間至多1個月,延長期間每月之費用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 萬元整。
8.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本案副本契約採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之電子契約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