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bs-10812@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E801060室內裝修業」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
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二)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繳納方式:免繳納。
(四)評審事項:
1.本案依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
2.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式8份)及投標書裝入投標封套中。
3.評審日期及地點:評審⽇期、地點另⾏通知,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4.本案經⼩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黃進能、委員黃建銘、委員張慶雲、委員張韻慈、委員蔡東憲。
(五)其他: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4⽉6⽇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7⽇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如對本案有規格或工程施工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82(朱先生);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李小姐)。
2.開標⽇及截⽌投標⽇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辦公⽇,順延以次⼀辦公⽇辦理開標。
3.重申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為自簽約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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