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bs-1081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燈區如期如質展出。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履約期限
111年10月30日至112年3月10日(廠商於111年10月30日前提交整體燈區規畫執行詳細計畫書,並於112年3月10日前交付結案報告)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30050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I4廣告業、I5設計業、J5廣播電視業、J6藝文業、J7休閒娛樂服務業、J902011旅行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902011旅行業應另檢附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J5廣播電視業中屬許可業類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電⼦領標者,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投標。
其他
1.開標⽅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本案無給付預付款、不收取押標⾦;決標後收取履約保證⾦。
3.本案係準用最有利標之採購,採固定費用給付。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人文課承辦人高先生,電話02-29365522轉356;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秘書室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2-29365522轉321。
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6.開標⽇及截⽌投標⽇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辦公⽇,順延以次⼀辦公⽇辦理開標。
7.重申因配合本府電⼦化核銷作業政策,將以雲端電⼦發票取代傳統紙本之單據或發票,廠商應於第⼀次請領契約價⾦前完成電⼦統⼀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時提出電⼦統⼀發票,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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