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bs-cathy5935@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7年11、12月份納入後續擴充範圍為19萬1,112元(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另履約屆滿新合約(108年)尚未簽訂前,機關得視需要以書函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有效期至多3個月,延長期間每個月之費用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費用需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擴充金額上限為28萬6,668元。本案總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47萬7,78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需與本案標的相關者)、(2)其他業類:營業項目包括: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IZ12010人力派遣業之合格設立廠商,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2.郵購─除圖說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所(收件人:許巧樺)(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者,均應將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5.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招標文件售價
書面招標文件200元。電子招標文件50元。
其他
1.本案依本府「預算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採購辦理原則」,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先行辦理決標,並以本府投標須知範本第59點第4項第4目規定辦理。
2.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請依序裝訂後一併置於投標封套內;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本案定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台幣1,040,500 元).
3.開標地點:本所9樓會議室;預訂決標日期:106年12月19日.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2月11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2月18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5.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按契約總價10%。
6.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審查文件。
7.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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