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2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文山區106年度里鄰長報紙統一訂閱採購案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決標日:105/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星廣告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24,344
原始預算
$ 3,736,800
底價金額
$ 3,733,000
決標折數
99.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如郁、周玫足(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
聯絡人 黃如郁、周玫足(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bs-cathy593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屆滿新合約尚未簽訂前,機關得視需要以書函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3個月,延長期間每個月之費用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費用需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擴充金額上限為93萬4,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3 12:00
開標時間 105/11/23 15: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投標資格及方式應採下列擇一辦理投標: (廠商投標時請檢送投標須知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審查。)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或J301010報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或國內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或蘋果日報四大報之任一家之經銷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2.郵購─除圖說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所(收件人:米婉如)(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者,均應將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5.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其他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行保留決標,且本案如因預算變更或所需經費未獲市議會通過或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份(或全部)契約,或保留決標資格另行通知契約履行時間;另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且無刪減預算事宜,保留決標資格逕轉為決標。 2.本案底價: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3.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全部開標,預定決標日期:105年11月23日. 4.決標方式:本採購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5.履約保證金:按契約總價金額5%。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 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民國105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7.不採行協商措施、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8.開標日及截止投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開標。 9.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且低於各有效標廠商總標價平均值之百分之八十者,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 10.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11.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3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如郁、周玫足(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
聯絡人
黃如郁、周玫足(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bs-cathy593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屆滿新合約尚未簽訂前,機關得視需要以書函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3個月,延長期間每個月之費用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費用需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擴充金額上限為93萬4,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3 12:00
開標時間
105/11/23 15: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投標資格及方式應採下列擇一辦理投標: (廠商投標時請檢送投標須知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審查。)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或J301010報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或國內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或蘋果日報四大報之任一家之經銷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2.郵購─除圖說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所(收件人:米婉如)(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者,均應將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5.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其他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行保留決標,且本案如因預算變更或所需經費未獲市議會通過或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份(或全部)契約,或保留決標資格另行通知契約履行時間;另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且無刪減預算事宜,保留決標資格逕轉為決標。 2.本案底價: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3.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全部開標,預定決標日期:105年11月23日. 4.決標方式:本採購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5.履約保證金:按契約總價金額5%。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 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民國105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7.不採行協商措施、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8.開標日及截止投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開標。 9.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且低於各有效標廠商總標價平均值之百分之八十者,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 10.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11.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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