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bs-cathy5935@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50元,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之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勞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需與本案標的相關者)、(2)學校或(3)自然人(4)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包括:J6藝文業、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IZ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或JZ其他服務業及其他與本採購案標的物相符之合格設立廠商,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本案相關法令規定以光碟片提供(詳招標附件清單),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2.郵購─除圖說費外另附回郵郵資50元(餘額退還)寄本所(收件人:米婉如)(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4.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領標憑據,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5.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6.招標文件以光碟片電子檔案形式提供費用每份新台幣150元整。
(二)本採購案訂於105年8月30日上午9時30分假本所9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資格標),評選會議及議約時間另行通知。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無,餘詳見投標須知規定。
(四)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詳契約第5條規定
(五)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5年8月22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05年8月28日前),(聯絡電話:02-29365522#321、傳真:02-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七)底價訂定情形:不訂底價。
(八)預定決標日期:本案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
(九)如對本案採購實質內容有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04(周小姐);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黃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