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秘書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2個月,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計算,並需待機關115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另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9萬5,772元,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第二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免收押標金,但履約期長為履約順遂,收取履約金1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勞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每份招標文件費50元僅及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2日(即114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免押標金,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1萬元整。
8.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9.其他事項:
(1).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執行注意事項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2).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7萬8,860元整。
(3).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清潔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以先屆者為準。
(4)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5)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採人工領標之廠商,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配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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