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里、鄰長訂閱報紙採購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決標日:107/1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龍書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23,292
原始預算
$ 2,732,400
底價金額
$ 2,723,29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清萬、林若家
聯絡電話 (02)23064468#117、303
機關代碼 3.79.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聯絡人 許清萬、林若家
聯絡電話 (02)23064468#117、303
傳真號碼 (02)23028052
電子郵件信箱 wh-14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期間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273萬2,4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0 14: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401020 廣告傳單分送業、J301010 報紙業或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 擇一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底價金額︰2,723,292元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免文件費僅需付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107年11月20日14時。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7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採總價決標,押標金為新臺幣13萬元整,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8.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請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9.其他事項: (1)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2)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3)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保留決標期間最長為3個月,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所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如因政策變更或因預算未經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保留決標期限內,廠商應受報價之拘束,不得撤回。違者,沒收押標金,充作懲罰性違約金。 (4)本案採總價決標每月單價訂約,份數以759份算計,以實際派送份數請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清萬、林若家
聯絡電話
(02)23064468#117、303
機關代碼
3.79.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聯絡人
許清萬、林若家
聯絡電話
(02)23064468#117、303
傳真號碼
(02)23028052
電子郵件信箱
wh-14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期間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273萬2,4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0 14: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401020 廣告傳單分送業、J301010 報紙業或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 擇一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底價金額︰2,723,292元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免文件費僅需付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107年11月20日14時。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7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採總價決標,押標金為新臺幣13萬元整,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8.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請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9.其他事項: (1)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2)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3)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保留決標期間最長為3個月,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所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如因政策變更或因預算未經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保留決標期限內,廠商應受報價之拘束,不得撤回。違者,沒收押標金,充作懲罰性違約金。 (4)本案採總價決標每月單價訂約,份數以759份算計,以實際派送份數請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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