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2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萬華區行政中心東側花臺移除(變更位置)及鋪設人行步道工程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決標日:105/09/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陸昇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88,000
原始預算
$ 3,123,642
底價金額
$ 3,103,900
決標折數
80.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宜玲(317)、余淑汝
聯絡電話 (02)23064468#303
機關代碼 3.79.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聯絡人 黃宜玲(317)、余淑汝
聯絡電話 (02)23064468#303
傳真號碼 (02)23028052
電子郵件信箱 wh-10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9/26
原公告日 105/09/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8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3064468#303))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工程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資料:「(圖說A8-1更正後)、(三、2.投標須知-附錄、表-更正後)、(延長等標期至105年9月27日17時)、(開標日為105年9月28日上午10時)、(開標地點:第一會議室)」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免文件費僅需付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105年9月27日15時30分。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5年9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本案採總價決標。 9.本案押標金:新臺幣15萬元整,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3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 10.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11.其他事項: (1)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2)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 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電話:02-23064468分機284、303、傳真:02-2302805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宜玲(317)、余淑汝
聯絡電話
(02)23064468#303
機關代碼
3.79.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聯絡人
黃宜玲(317)、余淑汝
聯絡電話
(02)23064468#303
傳真號碼
(02)23028052
電子郵件信箱
wh-10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9/26
原公告日
105/09/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8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3064468#303))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工程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資料:「(圖說A8-1更正後)、(三、2.投標須知-附錄、表-更正後)、(延長等標期至105年9月27日17時)、(開標日為105年9月28日上午10時)、(開標地點:第一會議室)」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免文件費僅需付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105年9月27日15時30分。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5年9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本案採總價決標。 9.本案押標金:新臺幣15萬元整,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3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 10.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11.其他事項: (1)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2)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 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電話:02-23064468分機284、303、傳真:02-2302805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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