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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為本區幸福區民活動中心整修統包工程,係以本區行政大樓搬遷後空間重新整修為幸福區民活動中心,並含本區幸福里辦公室空間及冷氣設備安裝,完工後可增加供公眾使用之開放空間場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7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7樓區務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工程細部設計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設計廠商及施工廠商資格,如僅符合資格之一部分者,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801060 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廠商)。
(2) 建築師事務所。
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101011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 E801060 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新臺幣607萬2,162元。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餘請詳閱投標文件之詳細表、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2.本案之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3.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確立後將另行通知符合資格廠商。
4.履約期限:工程細部設計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5.本案背景介紹、服務內容請詳「需求說明書」;評選作業程序、評選項目及本案參與廠商應提送服務建議書項目內容詳「評選須知」。
6.建請廠商投標前先至現場實地勘查,請先向本所預約時間;聯絡人:02-23416721轉280曾先生。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4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7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4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7樓、電話:02-23416721分機211、傳真:02-23952218)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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