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水源區民活動中心修繕工程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決標日:106/05/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房日美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9,952
原始預算
$ 349,238
底價金額
$ 320,000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馨憶、廖耿瑋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3
機關代碼 3.79.47
單位名稱 秘書室、經建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聯絡人 葉馨憶、廖耿瑋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3
傳真號碼 (02)23952218
電子郵件信箱 bq-yxy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349,23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第1次為廢標,此次為續行招標。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參與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至中正區公所秘書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洽購 2.郵購(請自附回郵信封並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現場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餘請詳閱投標文件之詳細表、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2.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3.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4.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5.本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聯絡電話23416721-211、傳真號碼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檢舉受理窗口:電話23416721-230、傳真23416723。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5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5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馨憶、廖耿瑋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3
機關代碼
3.79.47
單位名稱
秘書室、經建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聯絡人
葉馨憶、廖耿瑋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3
傳真號碼
(02)23952218
電子郵件信箱
bq-yxy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349,23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第1次為廢標,此次為續行招標。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參與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至中正區公所秘書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洽購 2.郵購(請自附回郵信封並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現場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餘請詳閱投標文件之詳細表、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2.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3.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4.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5.本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聯絡電話23416721-211、傳真號碼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檢舉受理窗口:電話23416721-230、傳真23416723。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5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5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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