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北市12行政區砂袋及砂包」預約式財物採購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決標日:106/03/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盛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54000506
決標金額
$ 1,818,338
原始預算
$ 2,020,375
底價金額
$ 1,932,690
決標折數
94.08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2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宇盛實業有限公司 $ 1,818,338 WINNER
宇盛惟一有限公司 未得標 $ 1,937,130 +$ 118,792
詳細資料
延伸探索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得標廠商更多案件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5 - 石材, 砂及泥土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馨憶、周祐民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4
機關代碼 3.79.47
單位名稱 秘書室、經建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聯絡人 葉馨憶、周祐民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4
傳真號碼 (02)23952218
電子郵件信箱 bq-yxy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9 17:00
開標時間 106/03/3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案為分項複數決標,每組次押標金收取新臺幣5萬元整,廠商得依所投標之組次分別或合併繳納,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次應繳押標金之總和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建材批發業(F111090)、建材零售業(F211010)、水泥、石灰及其製品批發業、石建材批發業等其他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第1組已決標,此次為續行招標第2組。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參與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至中正區公所秘書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洽購 2.郵購(請自附回郵信封並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現場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補充說明 (一)本案為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實際採購量須視106年度颱風等災害及各區公所需求量,再行以簽收清單通知廠商供貨。 (二)本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各契約之上限金額總和,第一組新臺幣174萬1,500元整、第二組新臺幣202萬0,375元整。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期間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前述第1.2目規定,如有本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三)本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四)本案開標後,如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且低於「判斷基準之80%」者,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 (五)本標案最低採購數量 1.第1組(松山、文山、中山、中正、萬華、大安等區公所):砂袋800個,砂包4100包。 2.第2組(大同、士林、北投、信義、南港、內湖等區公所):砂袋450個,砂包3200包。 (六)本案廠商得標後與12區公所分別訂約,分別執行。
其他 1.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複數決標並區分為第一組:松山、文山、中山、中正、萬華、大安等區公所;第二組:大同、士林、北投、信義、南港、內湖等區公所共計2組。 2.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各分組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投標廠商不限定投標組別數,每家投標廠商得提供投標書(含標單)上限2家,但限制個別廠商得標組別數上限1組,已得標之廠商,其後續組別不予決標。 3.本案依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開標審查廠商資格文件,經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後續分組決標,決標順序依組別依序辦理,依序為第一組、第二組。 4.本案以分組決標,訂有底價,採最低標決標,其底價依各組別訂定,另每組押標金收取新臺幣5萬元整,廠商得依所投標之項次分別或合併繳納,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次應繳押標金之總和。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依組別分別繳納。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7.本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聯絡電話23416721-211、傳真號碼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檢舉受理窗口:電話23416721-230、傳真23416723。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3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3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2組:大同、士林、北投、信義、南港及內湖等區公所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馨憶、周祐民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4
機關代碼
3.79.47
單位名稱
秘書室、經建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聯絡人
葉馨憶、周祐民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84
傳真號碼
(02)23952218
電子郵件信箱
bq-yxy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9 17:00
開標時間
106/03/3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案為分項複數決標,每組次押標金收取新臺幣5萬元整,廠商得依所投標之組次分別或合併繳納,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次應繳押標金之總和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建材批發業(F111090)、建材零售業(F211010)、水泥、石灰及其製品批發業、石建材批發業等其他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第1組已決標,此次為續行招標第2組。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參與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至中正區公所秘書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洽購 2.郵購(請自附回郵信封並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現場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補充說明
(一)本案為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實際採購量須視106年度颱風等災害及各區公所需求量,再行以簽收清單通知廠商供貨。 (二)本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各契約之上限金額總和,第一組新臺幣174萬1,500元整、第二組新臺幣202萬0,375元整。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期間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前述第1.2目規定,如有本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三)本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四)本案開標後,如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且低於「判斷基準之80%」者,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 (五)本標案最低採購數量 1.第1組(松山、文山、中山、中正、萬華、大安等區公所):砂袋800個,砂包4100包。 2.第2組(大同、士林、北投、信義、南港、內湖等區公所):砂袋450個,砂包3200包。 (六)本案廠商得標後與12區公所分別訂約,分別執行。
其他
1.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複數決標並區分為第一組:松山、文山、中山、中正、萬華、大安等區公所;第二組:大同、士林、北投、信義、南港、內湖等區公所共計2組。 2.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各分組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投標廠商不限定投標組別數,每家投標廠商得提供投標書(含標單)上限2家,但限制個別廠商得標組別數上限1組,已得標之廠商,其後續組別不予決標。 3.本案依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開標審查廠商資格文件,經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後續分組決標,決標順序依組別依序辦理,依序為第一組、第二組。 4.本案以分組決標,訂有底價,採最低標決標,其底價依各組別訂定,另每組押標金收取新臺幣5萬元整,廠商得依所投標之項次分別或合併繳納,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次應繳押標金之總和。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依組別分別繳納。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7.本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聯絡電話23416721-211、傳真號碼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檢舉受理窗口:電話23416721-230、傳真23416723。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3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3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2組:大同、士林、北投、信義、南港及內湖等區公所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設置綠籬式戶外吸菸區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5/04/15
財物類 $ 592,900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防災應變中心數位電話交換機系統設備租用與維護案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4/03/24
財物類 $ 1,398,720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南門大樓辦公室管理及會議室影音設備採購案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4/03/19
財物類 $ 7,452,885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數位電話交換機系統設備租用與維護案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4/03/12
財物類 $ 4,428,480
115年度臺北市中正區行政中心(南門綜合大樓)委託管理維護案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5/01/06
勞務類 $ 17,140,410
幸福區民活動中心整修統包工程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4/12/24
工程類 $ 6,072,162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115年度登記桌與行政庶務勞務採購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4/12/09
勞務類 $ 625,200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115年度電話總機勞務採購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114/12/04
勞務類 $ 450,000
滾珠軸承等90項(分4組)(第4組)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115/06/18
財物類 $ 4,712,916
台中廠114年自用發電設備長周期備品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財物類 $ 9,956,645
鴻運及盛運板式熱交換器配件(115年)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財物類 $ 2,782,900
煞車座64PC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富岡機廠 115/06/18
財物類 $ 3,576,000
行控中心背投影監控(視)設備維護工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勞務類 $ 15,022,224
觀塘廠115年防災系統設備維護檢測及維修服務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115/06/18
勞務類 $ 4,980,371
721S-3A無線電機修理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115/06/18
勞務類 $ 4,995,000
115年SQL資料庫整合平台提升與儲存設備擴充暨2年維護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財物類 $ 90,063,000
112年度「臺北市12行政區砂袋及砂包」預約式財物採購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112/03/23
財物類 $ 1,670,248
111年度「臺北市12行政區砂袋及砂包」預約式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111/03/31
財物類 $ 1,575,393
防汛砂包、砂袋、棧板及帆布採購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109/02/15
財物類 $ 22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