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13
電子郵件信箱
bq-yxy0@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7年度契約需視機關年度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及機關對廠商106年度之服務品質評估滿意,方可繼續生效,否則機關可重新辦理招標。增購期間及金額以不逾12個月計31萬元為原則。後續擴充條件係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至中正區公所秘書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洽購 2.郵購(請自附回郵信封並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現場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其他
1.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3.評審時間及地點:105年12月15日10時進行資格審查、105年12月22日10時為評審會議、105年12月23日14時為辦理議價。以上均假本所6樓會議室辦理。議價日為預定決標日。 4.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5.本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聯絡電話23416721-211、傳真號碼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檢舉受理窗口:電話23416721-230、傳真23416723。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5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5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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