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02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區民活動中心清潔維護案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決標日:111/1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心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5,000
原始預算
$ 968,000
底價金額
$ 968,000
決標折數
82.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欣融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355 809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10樓
聯絡人 林欣融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355 809
傳真號碼 (02)27239747
電子郵件信箱 bp-1049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6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30,790元,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6 10:00
開標時間 111/12/16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9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擔保契約履行,作為依約履行之保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10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96萬8,000元。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決標日期:預定同開標日期。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2月13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 11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六)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七)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八)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九)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十)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十一)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十二)餘詳招標文件。 (十三)截⽌投標⽇或截⽌收件⽇為辦公⽇,⽽該⽇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致機關停⽌上班,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辦公⽇之同⼀截⽌時間代 之;開標時間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本所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16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欣融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355 809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10樓
聯絡人
林欣融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355 809
傳真號碼
(02)27239747
電子郵件信箱
bp-1049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6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30,790元,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6 10:00
開標時間
111/12/16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9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擔保契約履行,作為依約履行之保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10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96萬8,000元。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決標日期:預定同開標日期。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2月13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 11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六)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七)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八)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九)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十)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十一)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十二)餘詳招標文件。 (十三)截⽌投標⽇或截⽌收件⽇為辦公⽇,⽽該⽇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致機關停⽌上班,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辦公⽇之同⼀截⽌時間代 之;開標時間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本所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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