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2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里鄰長新聞及相關資訊取得採購案(報紙派送)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決標日:110/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北投書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00,000
原始預算
$ 2,700,000
底價金額
$ 2,7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文鈴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803 711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里鄰長新聞及相關資訊取得採購案(報紙派送)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聯絡人 徐文鈴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803 711
傳真號碼 (02)27239747
電子郵件信箱 bp-1049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700,000元,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所秘書室洽購。2.地點: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3.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50元整,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34公分以上),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信封請註明「購領案號111012招標文件」字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1:00
開標時間 111/01/0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301010)報紙業,或(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 務業(報紙分送業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行業(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 2,700,000元。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決標日期:預定同開標日期。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2月29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 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六)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七)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八)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九)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即公告之預算金額)之10%。 (十)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十一)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十二)本案經費為111年度預算,如因111年度法定預算未獲立法程序審 議通過,或因預算刪減致執行有困難時,得俟法定程序完成後支付, 或變更或終止本契約,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十三)本採購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 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驗收付款,自決標日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 約之上限金額新臺幣2,700,000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十四)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十五)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文鈴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803 711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里鄰長新聞及相關資訊取得採購案(報紙派送)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聯絡人
徐文鈴 曾耀譽
聯絡電話
(02)27239777#803 711
傳真號碼
(02)27239747
電子郵件信箱
bp-1049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700,000元,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所秘書室洽購。2.地點: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3.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50元整,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34公分以上),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信封請註明「購領案號111012招標文件」字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1:00
開標時間
111/01/0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301010)報紙業,或(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 務業(報紙分送業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行業(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 2,700,000元。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決標日期:預定同開標日期。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2月29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 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六)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七)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八)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九)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即公告之預算金額)之10%。 (十)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十一)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十二)本案經費為111年度預算,如因111年度法定預算未獲立法程序審 議通過,或因預算刪減致執行有困難時,得俟法定程序完成後支付, 或變更或終止本契約,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十三)本採購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 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驗收付款,自決標日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 約之上限金額新臺幣2,700,000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十四)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十五)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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