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9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105年度區民活動中心油漆粉刷工程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決標日:105/09/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彩星油漆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9,000
原始預算
$ 460,455
底價金額
$ 406,213
決標折數
71.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3 - 油漆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筱莉
聯絡電話 (02)27239777#629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
聯絡人 林筱莉
聯絡電話 (02)27239777#629
傳真號碼 (02)27239747
電子郵件信箱 bp-10406@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9/10
原公告日 105/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秘書室 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0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 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秘書室 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僅須以下任一項符合: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三.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四.油漆工程業:油漆工程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空白標單數量及封套時間,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參與投標。 1.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契約金額之10%/結算金額之3%。 2.預訂決標日105年9月20日。 3.本案屬開口合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4.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預付款。 5.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義,請洽經建課林小姐,聯絡電話:2723-9777轉629。 6.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9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9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2723-9777轉711(劉先生)、傳真號碼:27239747、地址: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7樓秘書室。 7.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筱莉
聯絡電話
(02)27239777#629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
聯絡人
林筱莉
聯絡電話
(02)27239777#629
傳真號碼
(02)27239747
電子郵件信箱
bp-10406@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9/10
原公告日
105/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秘書室 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0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 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 秘書室 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僅須以下任一項符合: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三.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四.油漆工程業:油漆工程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空白標單數量及封套時間,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參與投標。 1.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契約金額之10%/結算金額之3%。 2.預訂決標日105年9月20日。 3.本案屬開口合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4.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預付款。 5.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義,請洽經建課林小姐,聯絡電話:2723-9777轉629。 6.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9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9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2723-9777轉711(劉先生)、傳真號碼:27239747、地址: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7樓秘書室。 7.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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