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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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總收文處(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取紙本文件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現金支付)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4樓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預計)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保管款-虛擬帳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本所秘書室總收文處(112023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契約執行金額上限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營業項目、代碼須為建材批發業 (F111090)、建材零售業(F211010)、水泥、石灰及其製品批發業、石建材批發業等其他相關行業其中任一項,並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檢附非拒絕往來户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第十三條第(二)款第1目之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金額:新臺幣1,825,000元整。
一、本案為臺北市12行政區公所合併由臺北市北投區公所招標,決標後分別訂約之預約式採購案:
(一) 「砂袋」預算單價為每個60元,「砂包」預算單價為每包115元。
(二) 「砂袋」預估數量為4,614個,「砂包」預估數量為14,505包。(最低需求數量請投標廠商自行參閱投標須知第103條)
(三) 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執行上限為新臺幣194萬4,915元整。(簽訂單價以投標須知第84條規定為原則)
二、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由機關視需求決定,有關履約期限:
(一)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天內(如機關與廠商另有約定,以機關發出簽收清單規定之履約日期為準),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並經機關承辦人員查收,違者以預期違約計處。機關通知方式包含口頭或書面等方式。
(二) 簽收清單交辦期限: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契約執行金額上限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廠商不得以砂袋未備妥為由延遲出貨。
三、前述事項如需辦理契約變更,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並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執行上限金額或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履約期限。
四、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五、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請依規定將投標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投標文件請務必依審查表逐一審查確認是否檢附),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六、判定為不合格標:審標時發現投標文件及領標證明(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投標須知第五十七點所列情形之一者。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3年3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3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廠商詢問招標文件及其內容:電洽02-28912105轉288(本所經建課蔡先生)。
九、廠商詢問招標程序:電洽02-28912105轉366(本所秘書室林先生)。
※簽約重要事宜:電子契約副本採用市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廠商請依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先行至臺北市政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註冊帳戶,以利透過臺北市政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
※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