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13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行政大樓電機、給排水設備日常管理、操作維護電工委外承攬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決標日:108/1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志家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6,845
原始預算
$ 650,000
底價金額
$ 625,000
決標折數
9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倩如
聯絡電話 (02)28912105#366
機關代碼 3.79.4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聯絡人 楊倩如
聯絡電話 (02)28912105#366
傳真號碼 (02)28975915
電子郵件信箱 bo_ad031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勞務服務訂約一年,機關保留後續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擴充權利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02 09:30
開標時間 108/12/02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本所秘書室總收文處(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01月0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三)當年度有效之電器承裝公會會員證 二、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三)當年度有效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62萬5,000元】 1.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須附上領標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封套內。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8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異議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答復提出異議之廠商。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秘書室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28912105轉365。 5.有關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本所秘書室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28912105轉366。 6.本行政中心水電設施維護保養業務委外服務,為確保廠商技術、服務供應是否符合本所需求,請廠商投標前先行至現場勘查。 7.價格文件應裝入投標書、詳細價目表。 8.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地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2)郵購領取:請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公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並請於信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30X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上貼足限掛郵資(107元),連同文件費100元(以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北投區公所),廠商請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 9.投標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倩如
聯絡電話
(02)28912105#366
機關代碼
3.79.4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聯絡人
楊倩如
聯絡電話
(02)28912105#366
傳真號碼
(02)28975915
電子郵件信箱
bo_ad031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勞務服務訂約一年,機關保留後續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擴充權利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02 09:30
開標時間
108/12/02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本所秘書室總收文處(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01月0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三)當年度有效之電器承裝公會會員證 二、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三)當年度有效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62萬5,000元】 1.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須附上領標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封套內。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8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異議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答復提出異議之廠商。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秘書室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28912105轉365。 5.有關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本所秘書室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28912105轉366。 6.本行政中心水電設施維護保養業務委外服務,為確保廠商技術、服務供應是否符合本所需求,請廠商投標前先行至現場勘查。 7.價格文件應裝入投標書、詳細價目表。 8.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地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2)郵購領取:請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公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並請於信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30X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上貼足限掛郵資(107元),連同文件費100元(以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北投區公所),廠商請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 9.投標廠商得使用第1次招標所購領之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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