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辦理106年度基層建設人員出國考察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決標日:106/0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板橋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81,000
原始預算
$ 1,581,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甘慕龍、黃秀鳳#6009
聯絡電話 (02)28826200#8701
機關代碼 3.79.44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聯絡人 甘慕龍、黃秀鳳#6009
聯絡電話 (02)28826200#8701
傳真號碼 (02)28813036
電子郵件信箱 bn_38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8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8
原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50元整,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登記桌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履約期間:106年4月21日至106年5月3日之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51人)係供廠商參考,訂約時以固定單價每人3萬1,000元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履約金額上限為158萬1,000元整。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低於前開固定單價,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較低之費用(率)決標。 ※履約期間及最佳履約期間:本案為7天6夜行程,最佳履約期間為10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提早或延後應經本所同意,但須介於106年4月21日至106年5月3日之間。 ※有關本案在國內外應提供車齡在新車出廠5年以下年份較新為佳,車況良好,具有當地交通監理單位核發之營業大客車牌(執)照及檢驗合格證明,並備有消防、空調設備及簡易急救箱之車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1)現場領標: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秘書室購領(本所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2)郵寄領標:需自附回郵信封郵寄至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秘書室購領(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請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購領。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評選會議: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議價日期:另擇期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預定決標日期:106年3月31日之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4萬元整。 ※底價訂定情形:固定費用(率)給付,不訂底價。 ※預付款之金額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契約預付款為決標時之契約價金總額30%,廠商支領預付款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其它必要事項: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甘慕龍、黃秀鳳#6009
聯絡電話
(02)28826200#8701
機關代碼
3.79.44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聯絡人
甘慕龍、黃秀鳳#6009
聯絡電話
(02)28826200#8701
傳真號碼
(02)28813036
電子郵件信箱
bn_38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8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8
原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50元整,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登記桌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履約期間:106年4月21日至106年5月3日之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51人)係供廠商參考,訂約時以固定單價每人3萬1,000元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履約金額上限為158萬1,000元整。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低於前開固定單價,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較低之費用(率)決標。 ※履約期間及最佳履約期間:本案為7天6夜行程,最佳履約期間為10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提早或延後應經本所同意,但須介於106年4月21日至106年5月3日之間。 ※有關本案在國內外應提供車齡在新車出廠5年以下年份較新為佳,車況良好,具有當地交通監理單位核發之營業大客車牌(執)照及檢驗合格證明,並備有消防、空調設備及簡易急救箱之車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1)現場領標: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秘書室購領(本所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2)郵寄領標:需自附回郵信封郵寄至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士林區公所秘書室購領(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請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購領。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評選會議: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議價日期:另擇期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預定決標日期:106年3月31日之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4萬元整。 ※底價訂定情形:固定費用(率)給付,不訂底價。 ※預付款之金額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契約預付款為決標時之契約價金總額30%,廠商支領預付款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其它必要事項: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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