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814
電子郵件信箱
ng_0636@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對廠商113 年 2 月至 12 月之送報作業經評估滿意後,決定是否辦理續約,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期間需視機關年度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辦議價,增購期間以 15 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線上繳納押標金專屬虛擬帳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或J301010 報紙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1.本案押標金為新臺幣7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4萬元整。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2年11月13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11月14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楊先生;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814謝小姐。
4.本案預定112年11月17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決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5.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見投標須知第59點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
6.本案公告底價為每人每月新臺幣3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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