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ng_053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350元,請現金付款。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35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8月16日下午17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
其他
1.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70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4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整。
2.本案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其資格文件、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需分別密封,亦無需另備證件封及價格封。
3.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邱先生;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816王先生。
4.本案預定106年8月17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開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8月10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8月15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與案號10614顯著差異之處為:
(1)修改決標方式為最低標。
(2)修改履約期限至106年12月20日。
(3)刪除部份工項,但預算金額不變。
(4)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金調降。
(5)工程進度達25%、50%及75%時,查驗合格後,在工程進度估驗計價1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