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里鄰長訂閱報紙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決標日:106/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星廣告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7,260
原始預算
$ 1,422,000
底價金額
$ 1,422,000
決標折數
9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裕原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機關代碼 3.79.4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聯絡人 邱裕原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傳真號碼 (02)27826094
電子郵件信箱 ng_053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機關對廠商106年1月至11月之送報作業經評估滿意後,決定是否辦理續約,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期間需視機關年度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辦議價,增購期間以6個月為限,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金額以新臺幣853,200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100元,請現金付款(若需現場領標,請事先來電告知)。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0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7 14: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2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或J301010報紙業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所載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物相符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月16日下午17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
其他 1.本案押標金為新台幣7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14萬元整。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1月10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月12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邱先生;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846張小姐。 4.本案預定106年1月17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開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5.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見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 6.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裕原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機關代碼
3.79.4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聯絡人
邱裕原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傳真號碼
(02)27826094
電子郵件信箱
ng_053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機關對廠商106年1月至11月之送報作業經評估滿意後,決定是否辦理續約,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期間需視機關年度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辦議價,增購期間以6個月為限,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金額以新臺幣853,200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100元,請現金付款(若需現場領標,請事先來電告知)。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0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7 14: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2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或J301010報紙業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所載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物相符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月16日下午17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
其他
1.本案押標金為新台幣7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14萬元整。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1月10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月12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邱先生;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846張小姐。 4.本案預定106年1月17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開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5.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見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 6.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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