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ng_0535@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300元,請現金付款(若需現場領標,請事先來電告知)。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30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601010 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3.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0月18日下午17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
其他
1.本案押標金為新台幣11萬1,000元整;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22萬2,000元整;保固保證金為新台幣6萬6,000元整。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5年10月12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10月18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邱先生;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7陳先生。
4.本案預定105年10月19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決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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