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006 已決標公告

區民活動中心地坪改善及整修工程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決標日:113/08/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源亞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96,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00,000
決標折數
99.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沅蓉、戰華祥(分機283)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呂沅蓉、戰華祥(分機283)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r39703@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8/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者電⼦光碟者酌收50元⼯本費;郵購者請附100 元郵資及⼤型回郵信封⼄個,多退少補並請⾃⾏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19 17:00
開標時間 113/08/20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6月1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5659號函修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公告底價 新臺幣貳佰玖拾萬元整($2,900,000)。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19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其他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依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戰華祥先生,聯絡電話:(02)2792-5828轉283。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8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8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所電話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6.預訂決標日為113年8月20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沅蓉、戰華祥(分機283)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呂沅蓉、戰華祥(分機283)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r39703@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8/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者電⼦光碟者酌收50元⼯本費;郵購者請附100 元郵資及⼤型回郵信封⼄個,多退少補並請⾃⾏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19 17:00
開標時間
113/08/20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6月1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5659號函修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公告底價
新臺幣貳佰玖拾萬元整($2,900,000)。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19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其他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依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戰華祥先生,聯絡電話:(02)2792-5828轉283。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8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8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所電話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6.預訂決標日為113年8月20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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