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者電⼦光碟者酌收50元⼯本費;郵購者請附100 元郵資及⼤型回郵信封⼄個,多退少補並請⾃⾏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5月9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3071號函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以下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屋頂防水。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公告底價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肆佰捌拾伍萬元整($4,850,000)。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4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曹成翊先生,聯絡電話:(02)2792-5828轉285。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3年6月21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13年6月22日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 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6.預訂決標日為113年6月25日。
7.本次為第2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有修正,請以本次招標文件為投標依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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