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015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陽光區民活動中心增設斜屋頂新建工程案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決標日:112/05/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恒裕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79,000
原始預算
$ 1,481,066
底價金額
$ 1,377,000
決標折數
85.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德偉、金明安(分機286)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劉德偉、金明安(分機286)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bl-chalinwo@mail.taipei.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2201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81,06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8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9 09:4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4,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工作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3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7103號函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15日下午5 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 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 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 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 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 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價金10%,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本案訂有底價,最低標決標。 3.本案已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依 據「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金明安先生,聯絡電話:02- 27925828轉286。 5.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 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 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 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6.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 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 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7.投標廠商 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5 月10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 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12年5月15日前),本所電話02- 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德偉、金明安(分機286)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劉德偉、金明安(分機286)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bl-chalinwo@mail.taipei.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2201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81,06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8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9 09:4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4,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工作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3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7103號函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15日下午5 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 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 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 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 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 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價金10%,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本案訂有底價,最低標決標。 3.本案已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依 據「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金明安先生,聯絡電話:02- 27925828轉286。 5.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 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 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 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6.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 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 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7.投標廠商 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5 月10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 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12年5月15日前),本所電話02- 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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