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009 已決標公告

內湖區紅外線感應式自動照明燈設備採購案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決標日:106/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茗竑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250
原始預算
$ 130,000
底價金額
$ 120,000
決標折數
57.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正文、張雅華(分機270)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施正文、張雅華(分機270)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bl-klcklc112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必要時得辦理後續擴充,按照本契約之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擴充期間為106年11月30日前、擴充金額為新臺幣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酌收工本費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9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天內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二)合法登記設立得以供應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 逾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28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 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 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履約保證金額度 新臺幣1萬3,000元整,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單價決標。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廠商對本案之需求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民政課張雅華小姐,聯絡電話:27925828轉270。 4.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5.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6.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6年3月23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06年3月27日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7.本案預定決標日106年3月29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正文、張雅華(分機270)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施正文、張雅華(分機270)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bl-klcklc112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必要時得辦理後續擴充,按照本契約之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擴充期間為106年11月30日前、擴充金額為新臺幣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酌收工本費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9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天內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二)合法登記設立得以供應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 逾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28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 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 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履約保證金額度
新臺幣1萬3,000元整,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單價決標。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廠商對本案之需求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民政課張雅華小姐,聯絡電話:27925828轉270。 4.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5.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6.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6年3月23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06年3月27日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7.本案預定決標日106年3月29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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