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教育局會計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文書股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於116年2月28日之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具有:資訊服務業(I3)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標案名稱因系統欄位字數限制而呈現為「115年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決算及預算XML轉檔功能資訊系統服務維護案」,本案標案名稱全名為「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資訊系統產生XML檔案格式匯入臺北市政府附屬單位決算系統(TBAA系統)之轉檔程式案及產生預算XML交換資訊系統資訊服務維護案」。
2.投標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請於115年7月20日中午12時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5年7月20日。
3.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著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著,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本專案契約正本維持紙本用印惟副本需至臺北市政府
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
( https://mydoc.gov.taipei/)製作電子化契約即完成簽署、廠商應於電子化契約製作前取得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XCA網址( https://xca.nat.gov.tw/),如有特殊事由無法製作電子化契約著,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若廠商採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或派員出席參與開標,請電洽(02)2720-8889分機6432陳小姐聯繫相關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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