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三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1,520,000 | WIN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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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 機關代碼 | 3.79.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2 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4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8樓南區終身教育科 |
| 聯絡人 | 黃冠禎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1215 |
| 傳真號碼 | (02) 81926038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493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北部地區-全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9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24428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本案為原案之後續擴充,逕以換文方式辦理。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4696439 |
| 廠商名稱 | 三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其他:廠商地址 |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西門里3鄰成都路139號13樓之5 |
| 其他:廠商電話 | (02) 23709881 |
| 其他:決標金額 | 1,520,000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3/01/01 - 113/12/31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112年度臺北市教育財團法人財務報表審查、查核輔導暨資訊網站管理系統維護案-第1次後續擴充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三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520,000元 |
| 其他:底價金額 | 1,520,000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520,000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2/11/14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2/11/20 |
| 其他:契約編號 | 1493-1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1,520,000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4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 其他:附加說明 | 為確保服務品質,後續年度之委託服務,將評估本案得標廠商於專案執行期間之服務品質。於契約到期前3個月,由機關邀相關代表召開審查會議,就得標廠商所提交之報告資料進行整體評估,該評估得邀廠商現場說明,評估合格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繼續辦理委託服務事宜,後續擴充期間每年簽約1次,每次為期1年,擴充續約期間次數以2次為限(每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60萬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