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6/7911
電子郵件信箱
jessicaluee@utaipei.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前掛號寄達/專人送達天母校區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財物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持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EZ05010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者);同時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均為新台幣112,830元整。
2.投標前請依規定先聯繫校方至設備現場勘察,投標時須檢附經確認之現場會勘證明(可檢附第一次及第二次公告招標之會勘證明),現場統一會勘時間為106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時及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時,其它時間不辦理現場會勘。
3.準備投標文件請詳閱詳細價目表及規範書,檢附產品型錄及規格審查表,若為原文請附中文譯本,以供規格審查。
4.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本案不提供人工領標(不備書面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718288、傳真號碼、02-28753988、地址:臺北市忠誠路2段101號分區總務組。
6.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義,請與本校分區學務組-蘇俊傑教官聯絡,聯絡電話:(02)28718288轉7911。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