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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113040#1325(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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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y238@utaipei.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勤樸樓B1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臺北市政府重要活動,且活動日期已訂定,期程不容重新招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臺北市政府重要活動,且活動日期已訂定,期程不容重新招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總務處事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8月23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2777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持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及相關類別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押標金額100,000元整。
2.對招標內容疑義,應以書面提出及回覆。
(1)廠商提出疑義日期:112年10 月 4 日17:00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
(2)招標機關回覆日期:112年 10月6日17:00前,書面送達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預計開標日期:112年 10 月13日。
4.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本案有驗收程序,無預付款。
7.本案涉資通訊軟體、硬體或服務等相關事務,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8.本校聯絡窗口:(02)2311-3040
(1)標案文件:總務處 高小姐 分機1325
(2)標案規格及場勘:總務處 徐組長 分機1341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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