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g7461@utaipei.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勤樸樓地下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營繕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証明文件如下: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3.票據交換機構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退票記錄之證明文件(必須有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1.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2.投標廠商需自行到現場勘察現況。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5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5月1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聯絡電話:23113040分機1352、傳真號碼:23810598、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營繕組。5.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6.為保障教職員工生之健康,依菸害防制法第18條規定「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各級學校...」。另依同法第40條規定,違反前開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得標廠商務必遵守本條款,若違反本條款經查獲者每次罰款2,000元整。7.本採購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新臺幣12,900,000元。8.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校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