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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有後續擴充,並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以3個月為限擴充期間112年1月至3月,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或擴充金額用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整,後續擴充採原契約決標後單價及原合約條文,不再另行議價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B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1F總務處營繕組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或金額用罄
廠商資格摘要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本案押標金為新臺幣10萬元。
2.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4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4月1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 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4. 票據交換機構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退票記錄之證明文件。
5. 本採購案為預約式(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詳細價目表內預估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簽約時以單價訂約,並按實作數量計價結算付款。
6.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新臺幣10%元。
7. 本案有驗收程序。
8.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250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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