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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維護期間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經本校認可服務績效
良好,雙方得重新議價定下一年度維護契約續約至多1年。
(2)本案預算金額為480萬元,後續擴充金額為480萬元,採購總金額為96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地下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總務處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需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需有: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証明文件如下:
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標日半年內)。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聯絡電話:23113040分機1355、傳真號碼:23810598、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營繕組。
6.為保障教職員工生之健康,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大專校院室內場所及未設吸菸區之室外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另依同法第31條規定,違反前開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得標廠商務必遵守本條款,若違反本條款經查獲者每次罰款2,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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