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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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總務處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總務處行政大樓1樓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1020電器安裝業、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及相關類別(任一符合即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公告底價
:新臺幣7,090,000元整。
2.本案履約保證金及押標金為新臺幣220,000元整,保固保證金新臺幣220,000 元整。保固期3年。
3.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 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本案開標日為資格審查,評選日期:114年11月25日下午14:00;評選地點:天母校區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開標室。
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 21日17:00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連絡窗口:天母校區分區總務組呂小姐 02-2871-8288分機7604;對規格部份疑問,請洽學務處班生生02-28718288分機791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