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聯絡電話
(02)28718288#3712/7603
電子郵件信箱
hungyuan@utaipei.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行政大樓1F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業代碼J904011觀光旅遊業、J902011旅行業相關行業廠商或其他與本案相關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證明文件:(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查詢日期應為截標日半年內).(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本案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為新台幣20,000元整。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機關如因故延期決標,投標廠商得以書面主張,該報價逾原預定決標日以後無效,若未以書面主張,則視為同意延長其報價有效期至實際決標日止。
4.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5.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15日17時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7月1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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