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3/7610
電子郵件信箱
herochan@utaipei.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凡持有政府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文件(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等或其他與本案相關者);同時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勘察時間統一於4月18日下午2時至天母校區行政樓1F分區總務組前集合。
2.廠商證明文件:(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查詢日期應為截標日半年內).(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本案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為新台幣100,000元整,保固期:2年。
4.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機關如因故延期決標,投標廠商得以書面主張,該報價逾原預定決標日以後無效,若未以書面主張,則視為同意延長其報價有效期至實際決標日止。
5.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6.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7.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18日17時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4月1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聯絡電話:02-28718288、傳真號碼、02-28753988、地址:臺北市忠誠路2段101號分區總務組。
8.公告底價:新台幣302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