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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開標室(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 70 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僅須符合(一)~(三)任一項)。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二)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三)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決標原則及方式:本採購為非評分及格最低標,總價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2.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3.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4.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5.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
(1)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70日內竣工。
(2)本工程市政管理學院教室裝修工程限定完工日為106年10月30日完工,天母校區校史室為機關通知日7日內開工,於開工日起70日內竣工。
6.保證金:契約金額10%(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保固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7.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9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9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劉賢龍,電話:02-28718288分機7607,傳真:02-28753988。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電話:02-28718288、傳真:02-28753988)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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