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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9號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活動中心二樓教學觀察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9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預計於115年8月17日前完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合格廠商,無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03條及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並應具備 E101011 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或 E102011 土木包工業資格之一。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一)等標期間上班日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內送達本校
(二)截止投標時間為115年6月26日下午5時截止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24日 下午4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
將於115年6月25日10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投標廠商服務企畫書一式6份(含1份光碟)請一併放於投標信封內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招標機關。
五、評審會議時間:6月299日(二)10:00,地點為本校教學觀察室。
六、現場勘查及施工環境瞭解: 本案施工場域位於校園中庭,施工期間應兼顧校園安全、師生活動動線、材料進出、施工圍籬設置、噪音管制及粉塵防制等事項。為利投標廠商正確估算履約成本、工期及施工風險,強烈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辦理現場勘查。有意現勘者,應於截標日前上班時間洽本校總務處預約現場勘查時間,並由本校人員陪同進入校園現勘;未經預約或未經本校同意者,不得自行進入校園或施工範圍勘查。廠商投標後,視為已詳閱招標文件並充分瞭解施工範圍、現場條件及履約需求;得標後不得以未現場勘查、未充分瞭解現場狀況或估算錯誤為由,要求增加契約價金、展延工期或免除契約責任。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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