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參考工程會範本修訂之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1、本案承辦業務組室:育樂組 廖翊君 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601,如對需求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2、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本案採電子領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5月2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逾期恕不受理。
5、本案公告委員名單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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