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經機關評估得標廠商履約品質優良,且簽准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得依原契約條款、項目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可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0萬元整,合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2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機關通告單之條件分批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資格符合):
一、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二、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三、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承辦業務組室:獸醫室 黃至儀 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702,如對需求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3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3月7日下班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逾期恕不受理。
4、本案不公告底價。
5、本(第2)次招標,招標文件無重大變更,除投標封套外,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及投標資料,唯須注意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查詢日期不得逾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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