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整,請至本園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承辦業務組室:保育研究中心 謝欣怡或高雋 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112或253,如對需求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2、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110年11月13日上午9時起至110年11月24日上午8時30分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1月18日中午12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逾期恕不受理。
5.本案公告委員名單:陳一成、袁教維、吳傳威、林慶煌、朱孝芬、曹先紹、彭仁隆
6.本案為固定金額
7.本案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
(1)施作場地現勘: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 14 日內偕同機關至現場進行現場實地調查等,以確立設計方向。
(2)細部設計:自機關通知日起 120 日內提出「細部設計報告書」 6 份,併同電子檔(CAD及PDF檔)交付機關審查,並配合機關審查時間進行簡報。內容包含:編製工程預算書、工期規劃、細部設計圖說、相關施工說明(含施工順序及動線)、提出確保施工品管方案以及編訂施工規範等,並參照附件3細部設計部分繪製工程圖、相關規範及計畫書,以確立本工程細部施工內容。
(3)設計階段期間需配合機關承辦組室每月至少召開1次工作討論會議。
(4)自細部設計報告書審查通過次日起 14 日內,提送正式招標文件1份,併同電子檔(CAD、PDF、WORD及EXCEL檔)供園方審查。並參照附件3細部設計部分協助辦理招標及決標。
(5)另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9日北市教工字第1093107351號函,請廠商於工程招標前提送監造計畫書併安全衛生監督查驗計畫。
監造部分: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另廠商應自機關核發工程驗收結算證明書(發文日)次日起 15 日內提送監造成果報告書及本工程保固期間履行監造責任切結書 3 份,經機關核定後,始同意辦理本契約驗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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