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必要時,得經機關評估廠商表現優良,並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後,得依原契約條款、原契約單價予以續約,每期12個月,以2期為限(110年、111年),1期執行上限為新臺幣184萬3,000元整,(即後續擴充24個月,擴充金額上限總計為新臺幣368萬6,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機關文件費)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臺北市立動物園會議室(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Z05011電子票證業者
※須檢附其他證明文件:主管機關核准之登記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之業務承辦人:育樂組陳文良02-29382300轉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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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文件領取時間:自108年12月3日上午9時起至108年12月16日中
午12時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11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民國108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欲現場領標者,請先電洽02-29382300分機155李旻瑾(以便提前製
作標單,避免久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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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公告底價,核定底價金額為以機關每月有值交易給付金額之 1.8 %(含稅)計收清分服務費。
2.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預計決標日期為109年度預算經議會審定日。
3.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如得標廠商家數未達 5 家,或履約有效期間累積得標廠商家數未達 5 家,機關得繼續以本標案公告之招標文件條件另行辦理招標,其履約期限仍以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期限為限。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未超底價(含平底價)之投標廠商,將按其所報標價及數量決標。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本機關不辦理減價程序。(得標廠商家數上限5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